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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黄标车及老旧车车主的一封信
时间: 2015-04-10

  尊敬的各位黄标车及老旧车车主:

  您好!黄标车是指达不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不含三轮汽车、摩托车、低速货车);老旧车是指未达到国Ⅳ排放标准的汽车。一辆黄标车尾气中排放的污染物,相当于28辆国Ⅳ标准汽车排放的总量;为提高空气质量、减少污染、节约能源,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要求,到2015年底我区黄标车及老旧车要全部淘汰完毕,现将有关政策规定告知如下:

  一、补贴政策

  1、提前淘汰补贴政策实行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至2015年12月31日;

  2、根据淘汰的黄标车车型及车辆登记时间,每辆车奖补金额在3400元至16000元不等(详见《合肥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偿实施细则的说明》)。

  二、登记管理规定

  1、禁止黄标车在全市范围内转移登记,对黄标车所有人不予办理新车注册业务;

  2、对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或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识的车辆,严格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予以强制报废;

  3、对逾期未办理注销手续的,不予办理机动车所有人的新车注册业务,并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三、处罚规定

  1、2015年6月1日起,合肥市市区(不含四县一市)全时段区域禁行黄标车及无标车;

  2、2016年1月1日起,全市(含四县一市)全时段区域禁行。

  3、对违规驶入禁行区域的黄标车及无标车,将利用监控设施进行自动抓拍比对,采取现场及非现场处罚相结合,由交警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之规定,处以罚款200元、扣3分的处罚。

  四、办理地址

  我区黄标车提前淘汰服务窗口设立在临湖社区行政服务中心(云谷路与玉屏路交口向南300米,玉屏路东侧),联系电话为:0551-63350202。

  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加快大气污染防治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请广大车主积极主动提前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为改善我们的大气环境做出贡献!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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