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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届合肥市“十大环保卫士”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 2015-04-17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倡导绿色消费、低碳生活,大力宣扬环境保护先进典型,动员和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自觉参与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中共合肥市委宣传部、合肥市环境保护局、共青团合肥市委员会决定,在全市广泛开展第三届合肥市“十大环保卫士”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开展第三届合肥市“十大环保卫士”评选活动,旨在营造全社会自觉参与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新风尚,发掘身边环保典型人物,传递环保正能量,推动环保公众参与,倡导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社会责任感,提高全民环境意识,为合肥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书写美丽中国的合肥画卷作出应有贡献。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中共合肥市委宣传部、合肥市环境保护局、共青团合肥市委员会

  (二)协办单位

  新华网城市频道、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确保本次活动成功举办,成立第三届合肥市“十大环保卫士”评选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市委宣传部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市环保局、团市委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团市委相关负责人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本次评选活动具体工作。

  组委会邀请有关领导和环保专家组成评委会,对申报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认真评选,并予以表彰奖励。

  三、申报推荐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5年5月10日止。

  四、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

  为我市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在生态环境领域具有感人典型事迹的、积极参与环保志愿服务的、支持环保公益活动的、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敢于较真并实施监督的,均可推荐为第三届合肥市“十大环保卫士”人选。

  (二)评选条件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评选。

  (1)坚决拥护和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环境意识,热心环境保护事业,积极支持并长期坚持参与环保志愿服务活动,自觉引导公众环保参与,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对社会公众具有明显的带动、导向和示范作用。

  (2)在我市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其行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或向政府建言献策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具有较好的社会影响。

  (3)加强环境管理,主动承担环保社会责任,节能减排、污染治理措施扎实,实施清洁生产工艺、资源循环利用,各项污染控制指标达到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生态环境优美净化,成为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践行者,模范带头作用强。

  (4)长期工作在环境保护基层一线,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恪尽职守,任劳任怨,为环保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5)业务素质过硬,积极探索新常态下环境保护工作新模式,及时解决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并取得明显成效。

  (6)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环保系统各项廉政建设规章,廉洁从政,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不徇私情,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五、评选程序

  (一)召开新闻发布会

  由市委宣传部、市环境保护局、团市委、新华网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第三届合肥市“十大环保卫士”评选活动方案,并在新华网、省市级新闻媒体、网站上刊登活动征集启事,申报表格可在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下载(www.hfepb.gov.cn)。

  (二)推荐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向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申报推荐,需报送申报表、个人身份照片(2寸电子版)和相关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一式三份),申报材料于5月10日前报送市“十大环保卫士”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繁华大道304号市环境保护局415室,邮编:230601;联系人:夏云起、周家林,联系电话:0551—63508122,电子邮箱:hfhbxjbs@163.com)。如果有开展环保宣教、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的活动照片、视频光盘等资料,可一并附上。

  1.个人申报:凡本人自荐,按要求填写候选人申报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属地推荐:全市各乡镇、街道均可推荐人选,由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宣传、环保、团委部门审核把关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只要符合条件,被推荐人名额不限。

  3.单位推荐:各机关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民间环保组织均可推荐人选,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只要符合条件,被推荐人名额不限。

  (三)评审阶段

  1.确定候选人。市评选活动组委会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各单位和个人申报推荐的人选以无记名方式投票确定20名“十大环保卫士”正式候选人。

  2.公示投票。市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20名候选人基本情况、主要事迹,在市级相关媒体和市环境保护局等网站上刊登公示,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众投票。

  3.评选审定。市评选活动组委会根据候选人主要事迹和群众投票结果情况,最终评选出10名第三届合肥市“十大环保卫士”人选。

  六、表彰奖励

  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安徽环保宣传周,召开第三届合肥市“十大环保卫士”表彰大会,市评选活动组委会作出表彰第三届合肥市“十大环保卫士”的决定,同时制作第三届合肥市“十大环保卫士”事迹介绍的宣传片,组织新华网、省市级新闻媒体进行访谈,宣传“十大环保卫士”获得者的先进事迹和感言。

  对未获得第三届合肥市“十大环保卫士”的另10名公示候选人,给予提名奖。同时,设参与奖20名,从各县(市)、区(开发区)、各单位和个人申报以及公众网络投票者中随机抽取产生。

  以上获奖人员均给予一定的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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